只要两人同意且在私人场所进行性行为 总检察署:若无其他因素不会执行第377A节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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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两名成年人彼此同意并在私人场所进行性行为,公共检察官的立场是,以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提控他们,并不符合公共利益。


总检察署昨晚发表文告,重申总检察长黄鲁胜的这番言论,并进一步指出,通过其他法律条文对这类行为予以提控,将违背上述立场,同样不符合公共利益。


近日有三名国人个别入禀高庭,对第377A节条文是否违宪提出挑战。总检察署被列为三起案件的答辩人,案子均已在过去一周陆续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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