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之徒利用仅差一个字母的电邮网域,骗得银行发放超过440万元的客户存款,再由一名男子出面领取赃款,帮忙洗黑钱。男子受审后被判罪成提出上诉,但被高庭驳回,昨天起入狱服刑五年。
不过,在维持原有刑罚的同时,高庭法官陈成安撤销男子安布罗斯(62岁)其中三项控状的罪名。这是因为根据最高法院上诉庭日前在另一起案件中的裁决,这三项控状所属的法律条文,不适用于帮他人洗黑钱的被告。
《联合早报》之前报道,被告安布罗斯是本地一家建筑和工程公司Hayashi的“实质董事”(de facto director),也是公司银行户头的签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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