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与兄妹争产胜诉 获判813万卖店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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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词,梁奕早年买彩票中奖,所赢得的40万元奖金与其他投资让他开始致富,有能力陆续购置房地产,包括恭锡路的店屋单位。高庭司法委员最终裁定梁奕才是店屋的实益屋主,有权收下所有售屋款项外加利息。败诉的大哥梁奕嵩与四妹梁玉环已对裁决提出上诉。


当年值37万元的店屋,26年后以近813万元高价卖出,结果换来年逾古稀的三兄妹打官司争夺售屋所得。从商的二哥获判胜诉,高庭司法委员认为,靠彩票奖金与其他收入置产的二哥才是实益屋主,可收下所有款项。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在家中排行老二的商人梁奕(76岁)起诉大哥梁奕嵩(78岁)与四妹梁玉环(72岁),争夺位于恭锡路34号三层楼店屋的出售所得,数额为812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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