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要女换姓氏种族法定监护人反对 高庭裁决改名契据无效 女童须恢复原来种族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

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字体大小:

司法委员裁定换新的名字和种族都不利于女童的利益和福祉,指虽然驳回生母的上诉,但生母与女童的关系还是可以保留,比如,让女童保留原有姓氏,但名字可加上生母自己后来换的姓氏。


给法定监护人照顾的11岁女童,多年来已习惯生母取的姓名,也认同自己属于生母和监护人的族群,不料生母没请示监护人,就擅自改换女童的姓名和种族,引起监护人的强烈反对。监护人后来成功撤销改名契据,帮女童恢复原来的种族。


生母(28岁)不服所判,今年3月向高庭提出上诉,司法委员陈佩文昨天发表判词驳回上诉,裁定改名契据(deed poll)无效,并下令生母在一个月内,办理把女童种族换回的手续。

订阅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