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法案将改由服务类别颁发执照 非实体诊所今后将受到监管

在新的医疗服务法案下,只要有相关执照,没有实体诊所的医疗服务如远程治疗,也可获准经营。(档案照片)
在新的医疗服务法案下,只要有相关执照,没有实体诊所的医疗服务如远程治疗,也可获准经营。(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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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昨天在国会对医疗服务法案提出二读时指出,一些患慢性疾病的年长者为了省钱和便利,在复诊时倾向于选择新型医疗服务,如远程医疗和流动医疗,但这些医疗服务目前并没有恰当的执照类别。

医生在新加坡行医时,未必一定要在实体的医院或诊所,他们可通过手机或网络科技远程看病,这些非实体诊所今后也得受到监管。

现有的私立医院和诊疗所法令(Private Hospitals and Medical Clinics Act)根据医疗机构的实体处所来颁发执照,而且每个处所只限一个执照,做法有欠灵活。目前的四个执照类别包括医院、疗养院、医疗和牙科诊所,以及临床和X光实验室。

卫生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昨天(1月6日)在国会对医疗服务法案(Healthcare Services Bill)提出二读时指出,一些患慢性疾病的年长者为了省钱和便利,在复诊时倾向于选择新型医疗服务,如远程医疗和流动医疗,但这些医疗服务目前并没有恰当的执照类别。

全新的医疗服务法案将取代以实体处所为基准的监管架构,改由服务类别来颁发25种执照,包括医院服务、门诊服务、长期居住式护理服务、健康支援服务及特别执照医疗服务等。只要有这些服务的相关执照,没有实体处所的医疗服务如远程治疗,将可获准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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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医、综合医疗保健业者及辅助和替代药物,也被纳入法案监管范围(in scope),但暂时不需要申请执照。据了解,这是为了以后万一出现什么偏差,当局就能立刻要求他们申请执照。当局也将采取以风险为导向(risk-based approach)的做法,评估这些服务对患者安全的潜在风险,再决定是否要这些业者申请执照。

至于没有直接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的业者,如美容诊所和提供协调的第三方机构或平台,则不被纳入法案监管范围。政府旗下的新加坡武装部队诊所、新加坡民防部队救护车和全国公共健康实验室,也同样不需要申请执照,因为这些机构目前已受政府内部准则约束。

超过95%现有业者执照费不变或更少

昨天共有七名议员在国会上提问执照费是否会增加,唐振辉回复时说:“执照费将根据卫生部审计和审查工作所须的人力与资源成本计算。根据初步评估,超过95%现有业者的执照费将不会改变,甚至有可能减少。”

至于有一小部分业者提供之前不受监管的服务,如远程医疗和救护车服务业者,则得支付执照费。卫生部也指出,总体执照数量可能会翻倍,从4000多个增至9000个,目前只有11家业者只提供非实体的远程医疗服务。

另外,在未经卫生部许可的情况下,持照业者将不能与非持照业者共享同一处所(co-locate)。这是为了避免公众误把一些没执照的美容服务,与同一处所的持照医疗服务画上等号。

不过,卫生部将视个别情况而定,一些与持照业者相辅相成的医疗服务,仍可获准共享同一处所。例如,物理治疗师与骨科诊所,以及语言治疗师与中风诊所共用一处,将能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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