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前大法官杨邦孝虽以判案严厉闻名,不过大法官梅达顺指出,杨邦孝也从不忘给予被告应得的改过机会,尤其是年轻罪犯。
梅达顺昨天在追悼杨邦孝时说,在审理涉及年轻被告的案件时,他强调要以改造为主要判刑考量。到了今天,这个神圣的判刑原则仍是法官的指路明灯。拥有40多年经验的刑事律师佩雷拉(Edmond Pereira)在上世纪90年代,常遇到杨邦孝审理他负责的上诉案件。
佩雷拉受访时分享说,他曾代表一名运毒的被告上诉高庭。这名18岁青年因在学校跟同学分享毒品,在初庭(现为国家法院)被判坐牢和打鞭。杨邦孝审案时大骂了青年一顿,但是认为他有改造的潜能,所以网开一面判他接受缓刑监视。他透露,他之后碰到这名青年,青年服完刑后到外国求学,生活过得不错。
骆维明高级律师犹记1989年,还是高庭法官的杨邦孝在审理一起民事案时秉持的正义感。当年,骆维明代表一家大企业向高庭申请禁止一家小公司售卖仿冒品。骆维明告诉记者,他费了很大的劲才获得禁制令,事后还被杨邦孝训了一顿。杨邦孝表明会仔细审理这类案件,避免财大势大的企业使手段铲除小公司,还说本地许多大公司当年也是从小做起的。
谈到杨邦孝的为人,1991年受委为司法委员的赖秀珠高级法官说:“我已忘了曾跟前大法官杨邦孝共同审理的案件,但我仍记得他鲜为人知、幽默的一面。每当我们共餐或出席活动时他都很风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