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年轻罪犯要以改造为主 原则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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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前大法官杨邦孝虽以判案严厉闻名,不过大法官梅达顺指出,杨邦孝也从不忘给予被告应得的改过机会,尤其是年轻罪犯。


梅达顺昨天在追悼杨邦孝时说,在审理涉及年轻被告的案件时,他强调要以改造为主要判刑考量。到了今天,这个神圣的判刑原则仍是法官的指路明灯。拥有40多年经验的刑事律师佩雷拉(Edmond Pereira)在上世纪90年代,常遇到杨邦孝审理他负责的上诉案件。


佩雷拉受访时分享说,他曾代表一名运毒的被告上诉高庭。这名18岁青年因在学校跟同学分享毒品,在初庭(现为国家法院)被判坐牢和打鞭。杨邦孝审案时大骂了青年一顿,但是认为他有改造的潜能,所以网开一面判他接受缓刑监视。他透露,他之后碰到这名青年,青年服完刑后到外国求学,生活过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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