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男子资助恐怖主义表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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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姆兰·卡欣被控资助恐怖主义,提供一名与伊国组织有关联的土耳其男子450元资金。他不认罪。(取自面簿)
伊姆兰·卡欣被控资助恐怖主义,提供一名与伊国组织有关联的土耳其男子450元资金。他不认罪。(取自面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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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首起新加坡人因资助恐怖主义而被控的案件昨天开审,涉汇450元资助伊斯兰国组织宣传恐怖主义,物流公司董事经理承认有意资助伊国组织,但是他在庭上声称不认同新加坡法律,因此决定不认罪。


36岁的伊姆兰·卡欣(Imran Kassim,男)是在恐怖主义(取缔资金)法令罪名下被提控。


被告面对的一项控状指他在2014年10月31日,向一名土耳其男子Mohamad Alsaied Alhmidan提供450元的资金,用于刊登伊国组织(ISIS)的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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