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生的几起被告在审讯时做出脱序行为的事件,受访律师指出,被告是否受到惩罚,取决于他当时的精神状态,如果精神正常,可能会被判恶作剧、在公共场所做出猥亵行为、公共滋扰及藐视法庭等罪名。
上周法庭内连续发生两起被告在审讯时做出脱序行为的事件,包括用粪便涂抹囚衣和醉倒在犯人栏,受访律师指出,如果被告在精神正常的状况下做出不尊重法庭的行为,可能会被判恶作剧、在公共场所做出猥亵行为、公共滋扰及藐视法庭等罪名。
《联合早报》之前报道,被控犯下八项强奸和性侵未成年少女罪名的被告依沙姆(49岁)本月14日出庭时,先是在高庭走廊大便,接着又用粪便涂抹囚衣,甚至还在审讯途中拿粪便涂抹犯人栏玻璃屏,法官被迫中断审讯,并指示控方探讨能否针对被告涉嫌藐视法庭行为提控。
而在隔天(15日),30岁被告婼努卡在国家法院面对10项包括在公众场合醉得不省人事、偷窃、抵触防止骚扰法令和蓄意伤人等控状。她原本要认罪,却带着满身酒气出庭。当法官问她是否真的喝醉时,她和法官说没醉,之后却醉倒在犯人栏。法官最后提醒被告不要醉酒出庭,并将案子展期至本月23日。
此前,去年9月,一名澳大利亚籍男子斯科特·艾什比(46岁)被控蓄意伤人、使用暴力阻差办公和抵触防止骚扰法令,却在庭上指责法官逼迫他认罪,并表示案情“可笑”,被判坐牢七周后,他还在庭上大飙脏话,辱骂法官、国家和本地司法体制。
法庭内接连发生多起脱序行为引发坊间关注,公众纷纷询问犯事者是否会因此受罚。对此,资深律师朱时生指出,被告是否受到惩罚,取决于他当时的精神状态。他说:“如果对方在知情的情况下,在庭上做出不道德、不尊重人的行为,很有可能会构成藐视法庭的罪名。”
赢必胜事务所的律师黄国彦针对“涂抹粪便”的案件指出,被告可能面对的罪名包括恶作剧、在公共场所作出猥亵行为、公共滋扰,其中最严重的是藐视法庭。藐视法庭若是罪成,最高可被罚款最高10万元,判坐牢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
律师蓝国庆也强调,被告在庭上做出严重失序行为,处分将会和原本的刑罚分开执行。他说:“以前我的一名当事人原本要针对打架闹事案件认罪,却喝得醉醺醺上庭,无视法官的多次劝告,结果被判坐牢。他须服完原有刑罚后,接着再服藐视法庭的刑罚。”
除了过激的行为,律师也提醒公众,在其他常见的情况下也可能面对藐视法庭的指控。蓝国庆说:“如果是在被提控后,无合理解释下迟到或忘记出庭,法庭将会发出拘捕令。这样的案例其实不罕见,被告若保释在外,法官也可能会撤销他的保释。”
不过倘若迟到的理由情有可原,法官也会酌情处理。他举例:“我的一名当事人就曾经因为生病,在上庭之前喝了咳嗽药水,结果睡倒在自家楼梯口,法官当时接受他的说法,同意将审讯展期。”
另外,公众在庭上若是手机响起,或穿不得体的衣着,也可能会构成藐视法庭罪,一般情况下,他们会被阻止聆讯,并被请出庭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