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解释,本案受害人因身体情况而无法供证,女护士的说辞也无法获得佐证;在这样的情况下,目击案发经过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词必须“非常具说服力”。三司也认为,女护士当时只和病人的床隔着一个半手臂的距离,而且床边布帘敞开着,她也没有撒谎的动机。
疗养院外籍男职员非礼中风女病人一案,审理结果再度出现逆转。经控方提出刑事参考后,最高法院上诉庭昨天推翻被告原本无罪的裁决,改判他罪成,须坐牢16个月和鞭打三下。
现年35岁的孟加拉籍男子被控非礼,他先在国家法院受审和被判罪成,上诉至高庭后获得脱罪,但案件过后移交至上诉庭审理,男子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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