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告都是通过社交媒体接触到恐怖主义内容和其支持者,并开始汇款资助。法官下判时说,资助恐怖活动在我国是不被允许的,须严惩以防其他有心人效仿。涉嫌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三名印度尼西亚籍女佣,其中两人昨天认罪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