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推脱游轮行程延期申请 曾兄弟:得知顾客要求后及时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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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顾客投诉因疫情取消游轮旅行得不到全额索偿,旅行社强调,在顾客提出要求后,有及时向游轮公司争取,得以选择延期,而不是如顾客所说,将改期申请推给游轮公司去解决。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黄小姐(41岁,会计)向星梦邮轮预定六人在2月12日起航到吉隆坡的行程,由于担心亲家及两名年幼孩子的健康,决定不搭游轮,提出改期申请。她表示,在既定出发日期的两周前,向曾兄弟旅行社要求改期,但对方却让黄小姐联系游轮公司。双方多次推脱后,最后向她提出交付延期费或取消行程损失定金的选项。

曾兄弟旅行社发言人回应报道中黄小姐的投诉时指出,当黄小姐在2月5日要求取消游轮行程,旅行社都及时与她保持联系,探讨其他航行日期,直到她在2月7日确定将按原定日期航行。这与报道中所她说提出改期要求后,“旅行社及游轮公司多次推脱”才提出延期选择的情况不符。发言人说:“让顾客获准延后航行是我们向星梦邮轮提出申请的结果,并不是旅客顺理成章享有的特惠。”

旅行社也指出,顾客若延期航行,须支付取消费和不同日期舱房收费的价差,而不是如黄小姐所指须付一间新舱房的费用。

黄小姐最后考虑到家人的安全,选择不付额外改期费用,放弃游轮旅行,损失约2700元旅费。

曾兄弟旅行社发言人说,黄小姐2月7日确定按原定日期航行后,直到出发日期12日之前都没表示将取消航行,尽管旅行社已将登船的行政文件发给她。

旅行社也指出,疫情期间要求改期或取消游轮行程的客户可提出要求,公司会应个别情况,按游轮公司的取消条款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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