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爱情骗子转移赃款 六旬妇女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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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岁妇女陷爱情诈骗案,两次替骗子收取并转移赃款,被判六个月监禁。警方指出,网络爱情诈骗案去年高达649起,导致受害人损失至少3460万元。


根据警方发表的文告,2017年11月,被告梅符莲(64岁,译音)在网上与一名未曾见过面的男子陷入网恋。男子之后以做生意为由,请被告帮他接收一些款项,她答应帮助他,将银行账号的相关资料给了他。


被告于2018年3月收到两笔现金,分别为5万元以及4万8000元,受害人度是爱情诈骗案中受骗的年长者。她当时有理由相信这两笔款项是通过不法手段得到的,但仍将钱带到马来西亚,并交给网恋对象安排来接应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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