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居家通知选民 可在非所属选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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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国会提呈新法案,如果大选在冠病疫情期间举行,遵守居家通知的选民可在非所属选区投票,如暂时居住的隔离设施,以避免与其他选民接触。

贸工部长陈振声昨天为国会选举(2019冠状病毒疾病特别安排)法案提出一读。该法案也允许在提名日当天因得遵守隔离令或居家通知、住院或身体抱恙的准候选人,委托他人代为提交提名表格。目前,国会选举法令规定准候选人须亲自提交提名表格。

新法案将在国会下次开会时进行二读。这意味着,国会复会前不太可能会解散,以举行大选。

选举局发文告说,法案允许该局因应疫情制定临时措施,保障选民、候选人和选举官员的安全。选举局正在检讨选举程序,并根据卫生部的建议采取必要预防措施。

另外,法案条文只适用于来届大选,在规定日期之后举行的任何选举都不能援引这些条文。本届政府任期到明年1月14日结束,下届大选最迟须在明年4月14日举行。

陈振声回答媒体询问时说,新法案是选举局为下届大选作应急准备的一部分。“它与大选举行的时间无关。总理将考虑到我国所面临的挑战,包括不断演变的冠病疫情局势,决定何时举行大选。”他也重申,政府全力专注于应对疫情。“当务之急是帮助受影响的国人和企业,以及实施阻断措施以减缓疫情暴发的速度。”

李显龙总理日前指出,冠病疫情蔓延,他正在认真考虑是否在更大的暴风雨来临前,及早举行大选,由一个重新获得人民委托的坚强团队,带领人们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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