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南大前研究员因破产 起诉律师失职不被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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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籍南大前研究员不服输掉诽谤官司,入禀我国法院起诉代表律师失职,但不被准许。最高法院上诉庭指出,由于男子已在马国被判入穷籍,按照当地法律,他必须先获得当局批准才可到新加坡发起诉讼,然而男子没有这么做。


起诉人何友达博士(43岁)是马来西亚公民,原本在南洋理工大学担任电子工程研究员。他于2010年对前雇主发起诽谤官司,要求前雇主赔偿他的名誉损失。当时代表何友达的是陈国祥律师。


何友达先在国家法院输了官司,上诉至高庭后同样被判败诉。根据过去媒体报道,审案法官当时认为,大学负责人虽曾对何友达的姐姐提及他“精神有问题”“须看精神科医生”,但校方的出发点是希望家人尽早陪同何友达去求医,是雇主关心雇员健康的一种体现,并无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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