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大厦纠纷官司改成开庭审理,义安公司申请对此裁决提出上诉,早前被高庭驳回后,同一项申请在前天再被最高法院上诉庭拒绝。


涉及两派“自己人”超过百年恩怨的官司,料最快在明年开审。


这起备受华社瞩目的官司因坐落于登路的潮州大厦而引发。义安公司耗资4000万元重新发展大厦,为此要求潮州八邑会馆搬离,双方却对搬迁条件谈不妥,进而引发两派潮人对簿公堂。


去年11月,高庭批准八邑会馆的申请,把义安公司所发起和原定内堂审理的原诉传票(originating summons),改成须开庭审理的传讯令状(writ)。


按照法律程序,原诉传票用于案情较简单的官司,诉辩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没有分歧,无须传召证人供证,而且是在内堂审理。如果案件是开庭审理,双方则会传召证人供证,审前也会有相互披露文件的程序。


高庭法官认为,开庭审理的法律途径能更公平地厘清这场跨世纪的纠纷。


义安公司申请对开庭审案的裁决提出上诉,但在今年3月被高庭驳回。接着,义安公司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结果同样被拒。


代表八邑会馆的王律师事务所向《联合早报》透露,上诉庭法官潘文龙与上诉庭法官郑永光本周一(4日)发信通知双方代表律师,表明义安公司的申请已被上诉庭驳回。


双方可在冠状病毒阻断措施结束后,向高庭申请取得上诉庭会议记录,了解二司的裁决理由。义安公司也必须支付这次上诉审理的堂费。


由于传讯令状的法律程序料会花上一段时间,过程包括双方递呈宣誓书与要求披露文件等,此案预料最快到了明年才会开审,目前未有具体的审讯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