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内容主要涵盖四个方面,包括规定机构在涉及500人或更多的大型数据泄露事件,或是会对个人造成严重影响时,必须在三天内通知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并尽快通知受影响者。
政府有意规定涉及大型数据泄露事件的机构必须通知受影响者和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并且进一步避免公众收到垃圾短信和来电。违规机构可面对更高的罚款,可相等于多达10%的年度营业额或100万元,视何者为高。
通讯及新闻部和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将针对修改个人资料保护法令及相关的垃圾电子信息管制法令,展开网上公众咨询活动。这也是当局对这两个法令展开的第四个公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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