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否认指使两名跑腿运毒,找来“人证”企图说明自己事发时忙着替大耳窿追债。不过,辩方证人对事隔超过八年的细节记忆清晰,被问及其他事情时却说辞含糊,高庭法官不接受被告辩词,判他运毒罪名成立,须上绞刑台。
马来西亚籍被告普尼单(Punithan al Genasan,37岁)昨早通过视讯聆讯面判,当法官宣读死刑裁决时,出席聆讯的律师、通译员等人一律在镜头前起立,一如往常在庭室里聆听死刑判决的庄严时刻。这也是首起以视讯形式宣判死刑的案件。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11年10月12日在西海岸麦当劳快餐店外的停车场,介绍两名男子山姆甘与苏非见面,然后安排两人于同月28日在本地贩运不少于28.5克的二醋吗啡(海洛英的违禁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