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第13届大选

网络竞选广告须注明由谁付费 所用平台须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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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海报与横幅今后须印上选举局批准和分配的标志,以便选民清楚知道海报属于哪个政党。图为2015年大选时,丹戎巴葛集选区内所张挂的竞选海报。(档案照片)
竞选海报与横幅今后须印上选举局批准和分配的标志,以便选民清楚知道海报属于哪个政党。图为2015年大选时,丹戎巴葛集选区内所张挂的竞选海报。(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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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网络竞选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各政党在竞选期间投放付费的网络竞选广告时,须在广告中注明由谁付费。


选举局昨天宣布,即日起修订国会选举法令的附属法例,要求候选人、其选举代理或经授权的第三方,在使用付费的网络广告作为竞选用途时,必须公开更多信息。


其中包括,广告须加入“sponsored by”(由某某赞助)或“paid for by”(由某某付费)的字眼,明确注明由谁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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