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男称我国管理疫情较好 入禀高庭阻女友带儿返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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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我国管理疫情比英国好,英国籍男子入禀我国高庭,想阻止同居女友在两人分手之后把儿子带回英国。

法官驳回男子申请

不过,高庭法官认为,孩子真正的“家”在英国,男子不该以疫情为借口,阻止孩子“回家”,驳回男子的申请。

根据判词,这对来自英国的怨偶早在2004年就认识,但两人并未结婚,女方在2014年10月通过人工受孕生下了儿子。

由于男方早在2014年3月就离开了英国,儿子从小就由女方照顾,直到双方在2017年协议一起到我国同居“尝试家庭生活”。

两人来我国之前签下了意向书,其中指明,若两人日后决定分手,女方能带着儿子回英国。

女方声称,两人同居不到一个月后,男方就开始对她施暴。她后来带着儿子到英国,但不肯回到新加坡。男方因此引用海牙公约(Hague Convention),入禀英国法院说她诱拐儿童,法院最终命令她把儿子带回新加坡。

女方在去年1月带儿子回到新加坡后,双方就闹上家事法院,不但互相争夺孩子的看管权,也对孩子是否该留在新加坡或回到英国意见分歧。

家事法院法官认为,两人当初签下意向书,其实本来就没想要长期留在我国,而且回英国对孩子比较好,因此在去年底将孩子的看管权判给母亲,并让她带儿子回英国。

男方不满裁决,上诉至高庭。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遇上冠病疫情,男方因此在今年3月提出申请,指女方的原本规划都已经被疫情打乱,加上我国控制疫情比英国好,与其冒着染病的风险回英国,干脆母子都继续留在新加坡,孩子依然能够好好生活。

高庭法官不认同男方的看法,指疫情走向太难揣测,不能单凭猜想就阻止母子回国。而且,法官认为法院无法考虑哪个国家处理疫情比较好,但指母子俩都是英国公民,肯定能得到当地政府最大的保障。

最后,法官认为,按照目前疫情的局势,考虑到女方不一定马上就能回国,因此不限制她带孩子离开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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