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合伙人妻子起诉老摊主子女 老字号云吞面为商标使用权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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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高叉烧云吞面”第二代老摊主过世后,前合伙人的妻子入禀高庭,起诉老摊主的子女,指他们在同一条街上盗用商标开店,要求法院下令他们作出赔偿并更换商标营业。

丹戎加东路老字号云吞面店风波,“荣高叉烧云吞面”第二代老摊主过世后,前合伙人的妻子入禀高庭,起诉老摊主的子女,指他们在同一条街上盗用商标开店,要求法院下令他们作出赔偿并更换商标营业。

原是70年前如切杜果路的路边摊,“荣高叉烧云吞面”在上世纪80年代搬到德明熟食中心以“荣高”为招牌营业,由第二代摊主伍华丁经营。

2012年,投资者沈春安以妻子梁彬彬的名义注资15万元,和伍华丁的儿子伍永生各占50%的股份成立有限公司,租下丹戎加东路287号店面,开了“荣高叉烧云吞面”(Eng's Noodle House Char Siew Wantan Mee),每年的总营业额约150万元。

但是,伍华丁在2013年意外猝死后,伍永生与合伙人夫妻逐渐不合,“荣高叉烧云吞面”在2018年2月底突然宣布结束营业。

不久后,丹戎加东路上出现了两家与“荣”相关的云吞面店。原本的287号店面被老火汤集团租下后,开了“荣云吞面”(Eng's Wantan Noodle)。

伍永生则与两个姐妹租下附近248号和250号的店面,重挂“荣高叉烧云吞面”开店,但注册的英文名是Eng's Char Siew Wantan Mee。

梁彬彬去年入禀法院,起诉伍永生与两个姐妹以及他们的合伙人郑财海,指他们盗用“荣高叉烧云吞面”的商标与知识产权,对最初经营“荣高叉烧云吞面”的公司造成损失,要求法院下令他们作出赔偿并更换商标。

老摊主子女等否认指控

伍永生众人否认指控,指梁彬彬拒绝与287号单位的业主续约,未经伍永生同意,就找来老火汤集团租下287号单位,以新的招牌合伙做生意。

案件前天在高庭开审。梁彬彬昨天在庭上接受辩方律师盘问时,否认和老火汤注资的“荣云吞面”有任何利益关系。

律师指出,梁彬彬义正言辞说是为了“荣高叉烧云吞面”的招牌讨回公道,起诉老摊主子女新开的店面,但却没有起诉招牌相似,有侵权嫌疑的“荣云吞面”。

律师拿出了照片,指“荣云吞面”开张时,沈春安也到场拍照,布条上还印有“原厨师、原员工、原味、更好服务”等字样。

梁彬彬说她忘记当时的状况,坚持夫妻俩和“荣云吞面”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发起诉讼纯粹是为了“荣高叉烧云吞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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