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经理四年多次收贿 判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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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起重机零件销售公司的助理经理,在四年内40次收取两家零件供应商超过9万元的贿款,让那两家公司取得交易,昨天认罪后被判坐牢八个月。

中国籍被告周维强(55岁)是我国永久居民,面对两项受贿控状。控方以一项提控,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贪污调查局发表文告说,被告案发时是起重机零件销售公司Tiong Woon Enterprise的零件部助理经理,主要负责处理采购起重机零件的报价单,并从中评估不同供应公司开出的报价,再向上司推荐适合的供应商,以此取得批准。

由于他可以影响评估报价的过程,两家供应商WOT Parts & Machinery (HK)Co Ltd和Xuzhou Silkway Machinery & Equipment Co Ltd因此不惜贿赂被告,以取得被告公司的交易。

调查显示,被告在2011年1月至2014年9月间,39次接收WOT Parts & Machinery (HK)公司的贿赂,受贿金额高达9万零760元。

另外,他也在2011年3月,接收Xuzhou Silkway Machinery & Equipment公司的1360元贿款。

贪污调查局强调,行贿或受贿都属于严重的非法行为,我国对贪污采取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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