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侵犯醉酒女子 男子监10年三个月打五鞭

字体大小:

一群男子在夜店外“捡尸”,把醉得不省人事的24岁女子抱去度假屋,其中两人同时涉嫌强奸与性侵女子。强行让女子为自己口交的男子昨天认罪,被判坐牢10年又三个月,加鞭打五下。

被告郑文发(28岁)面对三项控状,包括性侵与非礼女子的两项罪名,以及与本案无关的一项纠众闹事罪。他是这起性侵案中第二名被治罪的被告。

控方昨天所披露的案情显示,2018年9月17日凌晨6时许,当时24岁的受害人在位于明苑(Ming Arcade)的一家夜店醉得不省人事,无法走路,其他朋友已先行离开。

夜店经理叶振杰(40岁)于是把受害人带下楼,准备为她召车回家。

这时候,被告与朋友连同两名在夜店工作的男子乘车经过,见到叶振杰与受害人在德士站。一伙人邀请叶振杰一同回返被告在D’Resort度假村所租下的度假屋,也是夜店职员的杨振鸿则直接下车,把受害人拖拉上车。

在车上,被告、叶振杰和杨振鸿轮流非礼失去意识的受害人,杨振鸿还对叶振杰说:“有免费的性交,为何不要?”

抵达度假屋后,叶振杰脱除自己与受害人的衣服,然后在床上涉嫌强奸她。同时,被告调整受害人的头部位置,强行让她为自己口交。受害人在被性侵犯的全程都是闭上眼睛和没有反应的。

被告的朋友颜顺才(35岁)则坐在另一张床,用手机拍下性侵过程。被告过后企图删除颜顺才手机里的影片,但他不晓得影片没有成功被删除。

早上9时,叶振杰为受害人穿上衣服,想要送她回家却无法把她叫醒。叶振杰于是把受害人带到芽笼一带的酒店,两人一起在客房内睡觉,过程中叶振杰又趁机非礼受害人。

受害人睡醒后,惊见一名陌生男子睡在身边,她也发现自己的内裤穿反了。叶振杰则若无其事带着受害人到酒店柜台,叫她支付70元的房费,两人接着各走各的。

回家后,受害人马上丢掉内裤,她怀疑自己出事了,心情非常沮丧而没有马上报警。同天晚上,她约朋友回到夜店见面讨论此事,结果她在夜店认出叶振杰。在受害人的追问下,叶振杰承认与她在度假屋发生性行为并向她道歉。受害人在母亲的鼓励下,终于决定报警。

拍下性侵影片的颜顺才去年8月被判坐牢15个月和罚款2万零800元。叶振杰与杨振鸿的案件则仍在审理中。(人名译音)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