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社交距离条例非法聚会 14人认罪罚2500元至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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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社交距离管制条例非法聚会,两组共28人日前被控后,昨天有14人认罪,被判罚款介于2500元至4000元。

第一组人是年龄介于14岁至33岁的八男五女,其中10人日前被控上法庭,当中四人努拉兹妮(31岁)、扎基(33岁)、努萨丽扎(23岁)以及希拉(25岁),昨早认罪后各被判罚款4000元。其他六人的案件有待审理。

这组13人是在今年6月27日晚上9时至隔天凌晨时分,在中峇鲁庙弯第42座组屋楼下非法群聚后被捕。

他们各面对两项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以及一项触犯酒类管制(供应与饮用)法令的罪名。

根据案情,13人约在健身角落聊天,除了两名未成年少男外,其他11人都喝酒,直到警方到场后才离开。

警方日前表示,剩余还未被控的三人,其中一名14岁少年被给予12个月有条件警告,另外两人因涉及其他案件仍在接受调查。

未婚夫妻在阻断措施期间请16友人到住家吃喝玩乐

第二组人是在盛港埔桦弯某间组屋内非法聚会,一对未婚夫妻在5月8日阻断措施期间邀请16名相识的友人到住家吃喝玩乐。

庭上揭露,一名女邻居发现单位有许多陌生人进出,并且直到隔天凌晨2时左右还听到传来的笑声,因此报警。

18人日前都被控两项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的罪名。其中14人昨午回到国家法院,而这之中的10人认罪后被判刑。

陈姿慧(32岁)、傅阳霆(21岁)、蔡佳璇(32岁)、许姿婷(27岁)、白思琴(22岁)、徐敏慧(27岁)、罗伟豪(25岁)、以及林伟峰(25岁),共八人各被判罚款2500元,而陈怡琳(30岁)以及陈佳豪(30岁)被判罚款3000元。

法官表示,之所以判处两人更高额的罚款,是因为他们待在组屋内约20个小时,而剩余的8人只待了一个多小时。

根据案情,陈怡琳和陈佳豪两人在5月8日早上6时就到达上述未婚夫妻的住家一起吃早餐。其余的人是在晚上9时通过聊天群组知道有聚会后陆续到达。

他们在组屋内除了吃和喝酒外,还一起玩游戏和看影片取乐,直到警员隔天凌晨2时半左右上门检查为止。

昨天回到国家法院,但并未认罪的另外四人包括女屋主王思虹(32岁)。她刚聘请代表律师,因此申请将案件展期至本月26日。

另外三人蔡杰坤(29岁)、陈怡邢(26岁)以及陈志宏(25岁),因为正在接受商业事务局的调查,主控官向法官申请将这三人的案件改在日后审理。

剩余的四名被告之中,廖俊荣(20岁)、梅凯毅(18岁)和缅甸籍的桑塔光(19岁)将在本月19日回到国家法院认罪。

男屋主梁志文(37岁)并未表示是否认罪,案件将在下周四(13日)过堂。(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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