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两名抵触传染病法令被控 中国籍夫妇否认谎报行踪上庭抗辩

旅居新加坡的石莎(左)和来自武汉的胡俊(右)涉嫌提供假资料给卫生部人员而被控,两人不认罪,案件昨天开审。(海峡时报)
旅居新加坡的石莎(左)和来自武汉的胡俊(右)涉嫌提供假资料给卫生部人员而被控,两人不认罪,案件昨天开审。(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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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中国籍夫妇不只成为在疫情期间因抵触传染病法令被提控的首两人,也因否认有罪,成了选择上庭抗辩的首两人。

一人感染冠状病毒、一人接获隔离令,中国籍夫妇涉嫌谎报行踪,不只成为在冠病疫情期间因抵触传染病法令被提控的首两人,还因否认有罪,也成了选择上庭抗辩的首两人。

被告是来自武汉的中国籍男子胡俊(38岁)和旅居新加坡的中国籍妻子石莎(36岁)。夫妻俩分别面对一项和四项控状。两人除了各被指提供假资料,隐瞒胡俊从1月22日至29日的六个行踪,石莎还两次谎称于1月29日在公寓附近拦下一辆蓝色德士,送她和胡俊到新加坡中央医院;她也谎报自己没有住在一家酒店。

胡俊是本地第16个冠病确诊病例,他在1月22日抵新,23日出现症状,31日确诊,最后在2月19日康复出院;石莎因曾与胡俊有过密切接触,2月1日接到隔离令。

提出三大点反对立案 辩方律师遭法官驳回

案件昨天开审。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在开审前提出三大点反对立案,即1月22日至29日期间是在冠状病毒被列为传染病法令管辖之前,因此两名被告的行为不触法。

第二点则指中国和新加坡的华语用词或有不同,给口供时在翻译上可能造成误会。第三点则指当局起初投诉两人谎报行踪的内容,与控状内容不同。

控方反驳,指虽然冠状病毒是之后才涵盖在传染病法令之内,但官员此前已开始追踪冠病患者与密切接触者,两名被告不能排除在外。

另外,控方也指这起案件与刑事恐吓案不同,不需要逐字逐句将原文和翻译列出来,只是需要回答是或不是,以及有没有提供确切行踪,而且当局投诉的内容整体来看与控状内容没有不同。

法官最终驳回辩方律师的反对,案件随即开审。

在中央医院进行追踪冠病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工作人员杨勇通过通译员进行供证。

他表示,他在1月29日通过医院的内部通讯与胡俊通话,但出现回音听不清楚,他向胡俊索取手机号码后,通过微信通话和发短信。

胡俊告诉他,1月22日抵新后,妻子从机场载他回家,并与父母和两个女儿共处至傍晚6时。他随后出门与朋友吃晚餐,跟着在住同层楼的朋友家过夜。

胡俊称,23日反反复复出现发烧和咳嗽症状,妻子曾给他服药,但他隔天仍出门在住家附近散步,随后到朋友空无人住的家里自行隔离。29日则由妻子载送到中央医院急诊室,妻子随后也在一家酒店隔离。

针对胡俊的控状显示他隐瞒六个地点,杨勇表示胡俊并未提供其中五个地点,另一个地点他则不确定。杨勇也表示并不认识胡俊,没有理由污蔑他。

另一名卫生部人员林悦慧供证时表示,她发现胡俊的口供有出入,于是拨电向石莎确认。石莎指自己没有驾照和车,她与丈夫22日在机场召了一辆德士回家,但她不记得是哪家公司的德士和颜色。

为了追踪德士司机,林悦慧将资料交给陆路交通管理局协助调查。

结果调查发现,石莎的Grab应用程序显示她曾在22日至28日期间,六次召私召车让胡俊去不同的地方,两人也在29日搭私召车从酒店去医院,但两人却隐瞒胡俊去过的六个地点,也谎称他们是搭德士从住家去医院。

案件今早续审。(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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