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佣11次求法外开恩遭拒 雇主夫妇被判坐牢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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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11次对女佣阿蔓蒂普动粗的雇主夫妇都不认罪。经审讯后,女被告法尔涵德欣被判坐牢21个月和赔偿女佣4500元,男被告塔斯林则被判坐牢四个月和赔偿1000元。两人都准备上诉。

一对印度籍夫妻近两个月内至少11次虐待女佣,把她逼得从四楼爬窗逃跑。律师求情时指两人的儿子患严重自闭症,求法官法外开恩,但法官认为这对夫妻不符合条件,拒绝要求。

女雇主塔斯林法尔涵德欣(39岁)面对九项蓄意伤人罪和一项恐吓罪,丈夫塔斯林(41岁)则面对两项蓄意伤人罪。

两人被指在2016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之间,11次对印度籍女佣阿蔓蒂普(31岁)动粗,包括女被告用擀面棒、滚烫的铁夹子和花洒头等打她;男被告对女佣拳打脚踢,导致女佣冒险从四楼爬窗逃跑,所幸被油漆工人用吊架救下来。

两人皆不认罪,经审讯后,女被告昨天被判坐牢21个月和被令赔偿女佣4500元,男被告则被判坐牢四个月和赔偿女佣1000元。两人不满罪成和刑罚,准备上诉。

律师求情时表示,夫妻俩的一个儿子患上严重自闭症,生活起居完全依赖女被告的照料,女被告也患上重郁症,加上夫妻俩在新加坡没有其他亲友,若两人长期监禁,恐影响两个孩子的生活,恳请法官法外开恩(judicial mercy),判男女被告分别坐牢两个月和七个月。

控方表示,没证据显示女被告的病情与案情有关,即便儿子的病情严重,也不至于需要对女被告法外开恩。

控方说,女佣独自来本地工作,却在他乡被虐待,身心受创。两名被告的罪责重,要求法官判男女被告分别坐牢四个月和24个月。

控方也说,男被告在案发后曾用钱收买女佣,称可以帮她的兄弟在印度找工作,条件是她须供证说是自己在厕所跌倒摔伤。女佣拒绝这么做,但她过后被逼写一封信,要求撤销男被告的控状。控方指责男被告精心设局,试图掩盖罪行,是加重刑罚因素。

另外,女被告也曾在审讯中抹黑女佣,称女佣虐待儿子,不仅抓儿子的头撞墙,还让儿子赤脚在滚烫的路上走,甚至指女佣危坐四楼并不危险,身上的伤势是她在印度务农时晒出来的。

法官下判时表示,法外开恩主要考虑被告本身的情况,例如监禁是否不利于被告,但两名被告的情况大不相同,不足以构成可以法外开恩的特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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