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和失信逾420万元 女董事判监87个月

被告陈艾琳承认17项失信及欺骗罪名,被判坐牢87个月。(海峡时报)
被告陈艾琳承认17项失信及欺骗罪名,被判坐牢87个月。(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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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五个人投资超过352万元,失信另一女子70万元,一名公司女董事昨天被判坐牢87个月。

被告陈艾琳(译音,42岁)面对52项控状,她承认其中17项失信及欺骗罪名后,控方把其余控状交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被告是在2013年6月至2016年3月犯案,策划了两起骗局。庭上揭露,警方在2014年10月22日至12月30日接获五名受害人报案,指被告用Nexgen Technologies私人有限公司的名义,以高利息向他们借钱后失去踪影。

商业事务局调查后发现,这些案件涉及款项达352万元,其中169万5000元仍未起获。

为了向受害者证明她“有能力”偿还贷款,被告谎称她的亲戚是咖啡店连锁店以及建筑公司的老板,还曾给其中一名受害者看她“父亲”开法拉利跑车的照片。

实际上,被告家境困苦,父亲退休,母亲去世,她是一名离婚单亲妈妈。

调查显示,被告没能力还钱,起初以“拆东墙补西墙”方式还钱给受害者,后来卷款而逃。

公司在2015年6月5日倒闭,被告一个月后,即6月12日至8月31日再犯案,失信一名女子70万元。

被告是在金沙赌场认识那名女子,称能以优惠价租下金沙酒店客房,然后再转手给旅行社,从中赚取差价。

她说服该女子投资125万元,但却没有按约定租下酒店客房,而将其中70万元在赌场内输光。

被告的代表律师陈祎睿请求法官对被告从轻发落,指她其实也是一名受害者,第一起“骗局”的钱实际上都被一名罗姓女子骗走。

被告为了追回钱,独自一人到中国,却在那里遇上难以想象的伤害,至今仍有创伤后遗症。

根据精神评估报告,被告称她后来再犯下失信罪,是因为“心里不平衡”,想要把自己的“冤屈”报复在其他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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