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庭下判,指廖家举报女佣偷窃一案事有蹊跷,人力部、总检察署和警方昨天分别宣布会展开调查,探讨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
人力部证实,曾因樟宜机场集团主席廖文良一家数次违法安排女佣到儿子住所和办公室打扫,分别向廖文良妻儿发出警告和劝告。随着高庭下判,指廖家举报女佣偷窃一案事有蹊跷,人力部、总检察署和警方昨天分别宣布会展开调查,探讨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
高庭法官陈成安上星期五撤销印度尼西亚籍女佣莉雅妮(Parti Liyani,46岁)的偷窃罪名,并在判词中总结,有理由相信廖文良和儿子是为了阻止女佣到人力部投诉他们的非法行为,先发制人,在突然解雇并将她送回国后,报警指控她偷窃。法官也指案件有诸多疑点,并认为廖文良儿子廖启龙庭上证词不可信。
莉雅妮被指在廖文良位于汤申路一带彰思礼巷的半独立式洋房里,多次偷窃总值3万4600元的财物,包括名表、苹果手机、名牌墨镜、首饰和包包等。国家法院法官去年3月判她罪成,须坐牢26个月,但她提出上诉,终洗脱罪名。
这起案件因廖文良的身份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人力部昨天(9月6日)发文告证实,确如莉雅妮的法庭供词,当局曾在2017年10月接到她对雇主的投诉,经彻查后已对廖文良妻子发出警告,并发劝告给廖启龙。人力部强调,这与类似投诉案例的处理一致。
但有鉴于法官的判词,人力部将咨询总检察署,探讨是否要就此案采取进一步行动。
总检察署昨天则在文告中引述判词,表示法官在好几项事情上认为廖家成员供词不可信,因此将再研究判词内容,探讨是否采取行动。
由于判词提及警方调查程序,所以警方也表示会展开调查。虽然警方文告没有具体说明,但相信与法官在判词中对“失窃证物”从廖家交到警局过程提出的疑点有关。
律师:若获雇主转送物品 女佣可拍照转发致谢记录
受访律师指出,廖家成员若被证实报假案或提供假资料诬告女佣,将抵触刑事法第182节条文。不过他们也指出,这起案件主要围绕女佣与廖家成员各自的说辞,警方一开始在调查时恐怕也很难发现疑点。
例如,廖家指控女佣偷窃物品,但女佣坚称部分物品是廖家成员丢弃后,从垃圾桶捡回的,高庭法官最后只能根据失窃物品多已破旧,或有损坏痕迹,选择相信女佣。
正气律师事务所萧锦耀律师指出,一般不论物品价值或状况,任何人捡回已被丢弃的物品,都不构成偷窃罪,只不过女佣与雇主在同一屋檐下生活,有特殊合约关系,若是在屋内垃圾桶捡到物品,建议都不要占为己有,并应履行义务向雇主确认。
萧锦耀说:“在一般雇佣关系中,女佣是较弱势的一方。如果雇主送礼或转让自己不要的东西,我也建议女佣拍下照片,转发给雇主表达感谢等,以此做记录,甚至可详细记录并例常要求雇主签名。这样一来,女佣的权益也受到保障。”
Populus Law律师事务所许斌汉律师指出,个人物品不像房地产,转让时不会留有证明,这起案件也显示警方和法庭很多时候无从单凭各方说法,判定是否构成偷窃罪。他建议雇主若认为女佣有偷窃的嫌疑,应掌握更实质的证据,如闭路电视记录等。
劳务中介协会(AEAS)会长杰普雷玛(K. Jayaprema)认为,女佣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一些女佣可能觉得拿雇主丢掉的东西无妨,但她也曾碰过雇主因此而生气。“毕竟雇佣关系讲求互信,我们会教导女佣要与雇主有良好的沟通,尽量达成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