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生涉非礼案 受害女生称事发后患急性压力症须服药

被告李彦儒被指在新大学习室非礼女生,他否认有罪,面对审讯。(海峡时报)
被告李彦儒被指在新大学习室非礼女生,他否认有罪,面对审讯。(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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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男生被指凌晨在学习室非礼女生案续审,受害女生称被告趁她睡觉时,压在她身上自慰,事后才连连道歉,还哀求她不要报警。她在事发后患上急性压力症须服药,学业也受影响。

被告李彦儒(译音,24岁)案发时是新加坡管理大学学生。他面对一项非礼罪名,指他在去年1月8日清晨6时30分,在新大经济与社会科学院大楼三楼学习室内,用下体摩擦现年22岁女生的胸部。

他不认罪,审讯昨天进入第二天。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

就读于另一所大学的受害女生供证说,案发当天清晨6时许,她见被告睡在椅子上,已连续两晚熬通宵赶报告的她,于是用连帽外套盖着头倒在地上睡。

她后来感到被重物压着,醒来惊见被告压在她身上,还用膝盖夹着她在自慰。她当时吓得大喊“走开”,被告却叫她“等一下”,然后朝她脸部射精。

她说,当时自己动弹不得觉得非常无助,且被告未经她同意那么做,完全不尊重她,仿佛把她当成“荡妇”,让她感到被羞辱,也很生气。

她表示,曾告诉被告自己懂法律,也学过武术,特意暗示被告不要乱来,岂料被告却没有住手。

她随后背下印在被告文件夹上、被告的全名和地址等,丢下一句“你等我的律师信”后离开。被告跟着她下楼,多次道歉,也苦苦哀求她不要报警,还称可以让她打自己泄愤。

受害女生透露,她身心受创,并因此患上急性压力症,须服用镇定剂,好多天都难以入眠,上课也无法专心,有一个科目因此不及格。

她接受辩方律师盘问时坦承,挺享受与被告聊天。律师质疑女生对被告有兴趣,才会想要多了解对方,但女生否认,称是被告提出邀约一起温书,她只是不介意赴约。

律师指女生虽曾拒绝被告邀她用餐,被非礼时却没有尖叫或大声制止,似乎不合常理。对此,女生反驳说,通过肢体抗拒就足以发出拒绝信号。

她也否认自己当天较早前俏皮地踢被告,会让被告误以为有机会可以进一步行动。她强调,自己只是为了舒缓紧张气氛才故作轻松。案件今早续审,女生料继续接受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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