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 赵锡燊续任新一届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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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继续由最高法院高级法官赵锡燊领导。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

总统府发文告公布理事会名单。10人理事会大多数成员都续任,新任期昨天开始。

刚出任回教宗教司的纳兹鲁汀博士则将加入理事会。理事会的回教代表原是前回教宗教司莫哈默法特里斯博士,他已在今年3月卸下职务。

理事会其他成员包括:天主教新加坡教区总主教吴成才、新加坡佛教总会主席释广品法师、新加坡基督教会协会前会督黄文合、锡克教育基金会主席苏吉星、新加坡印度商会前会长拉惹南、道教总会学术顾问李焯然副教授、大法官办公室首席执行官朱蒂卡,以及新加坡管理大学校长江莉莉教授。

国会是在1990年通过维持宗教和谐法。法令从1992年3月起生效,同年8月1日成立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

理事会的主席和成员都由总统直接委任。他们的主要职责是针对可能影响我国宗教和谐的事务向内政部长提出建议,这些事务可由内政部长或国会交由理事会考虑。它也负责考虑在维持宗教和谐法下发出有关禁令,并向总统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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