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6岁的被告陈友新面对三项控状,指他在2018年5月19日凌晨4时46分之前,在一辆停放在惹兰罗央勿刹的汽车内,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用手指性侵、非礼和企图强奸一名19岁女生。他否认有罪,目前在高庭受审。
19岁女生喝得烂醉,朋友帮她叫私召车,然而女生并没有顺利到家。私召车司机被指色心大起,半途停车爬到后座性侵女生,甚至尝试霸王硬上弓但没有得逞。案发后,另一名私召车司机开车经过现场,发现女生衣冠不整地躺在大马路上,几乎没有意识。
涉嫌此案的前私召车司机陈友新(46岁)被控上法庭,面对三项控状,指他在2018年5月19日凌晨4时46分之前,在一辆停放在惹兰罗央勿刹(Jalan Loyang Besar)的汽车内,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用手指性侵、非礼和企图强奸一名19岁女生。
已婚和育有三个孩子的陈友新在案发时是一名Grab私召车司机,他不承认罪状,案件昨天在高庭开审。
控方在开庭陈词中揭露,案发深夜,陈友新接到召车单子,前往实里达航空园的一家酒吧接载乘客。被告抵达后,一名喝醉的女生在朋友的护送下上车,朋友把一个塑料袋交给女生,并且告诉被告,女生喝得非常醉。
女生躺在汽车后座上,陈友新一边开车一边尝试与她聊天,包括追问她是否刚与男友分手。根据庭上所播放的行车记录器视频,可听到女生嚎啕大哭,没有理睬陈友新的问题。过了一会儿,女生开始睡着。
当抵达女生的公寓住宅后,陈友新把她叫醒。女生一脸迷茫地下了车,走向公寓门口,却无法成功打开铁闸。她蹲在地板上,开始爆哭。陈友新下车把女生带回到车上,女生仍哭个不停。控方指出,喝醉的女生只记得发生至这时候的事情。
根据陈友新提供给警方的口供,女生回到车上后情绪非常激动,边哭边把头撞向车窗,甚至自捶胸口。陈友新翻找女生的包包,找到她的身份证,得知她的具体住址。不过,控方指出,被告没有马上把女生送回家,而是开始对她进行连串的性侵犯。
陈友新涉嫌亲吻和抚摸女生,然后用手指性侵她。他脱掉自己的裤子,企图霸王硬上弓,但无法持续勃起。控方指陈友新接着把车开到一个更为隐蔽的地方,然后又一次爬到汽车后座。他非礼女生胸部,并再度尝试用手指性侵女生,但双手被女生推开。陈友新这时候终于罢休,穿回裤子。
过了一会儿,女生开始恢复部分意识。陈友新搀扶她到公寓门口,看着她入门后就开车离开。不过,女生没有上楼,她进去靠近泳池的厕所后,又走出公寓。
女生不记得事发经过 或因酒后失忆所导致
凌晨4时43分左右,另一名私召车司机开车路过,发现女生躺在惹兰罗央勿刹的大马路上,几乎没有意识,也没穿内裤与安全裤。司机过后告诉警方,他在开车回家路上看到女生躺在马路上;他回家接了妻子后,返回同一地点时,发现女生还是躺在同一个位置,于是赶紧报警,并等候救护车抵达现场。
庭上揭露,女生当晚喝了五杯啤酒,她在案发后接受身体检查。根据医生的评估,女生在案发凌晨3时左右,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估计达到132.2至155.9毫克。
控方将传召医生上庭供证,说明女生不记得事发经过,有可能是酒后失忆所导致,或因喝了大量酒而陷入熟睡状态,为此,女生不可能同意与被告发生性行为。
控方指出,被告估计将辩称他是在相信女生同意的情况下才与她发生性行为。不过,综合女生在车上哭闹、情绪激动与无法走路等行为,控方指被告应知道她当时已非常醉,不可能同意,但被告在受色欲驱使下,决定占她的便宜。案件今天续审。(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