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地噪音的投诉数量已从2012年的每1000处工地2.7起,减少至去年的1.6起。超过300万元,或得进行拆除或打桩程序的项目更须安装噪音监控系统,让承包商和当局实时监督噪音水平。


内政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政务部长陈国明答复议员陈有明医生(裕廊集选区)的问询时说,国家环境局所允许的建筑工地最高噪音水平,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方针,并依照本地具体情况而设定的。


为降低工地噪音对居民的影响,当局也规定在平日晚上7时至早晨7时,以及星期日和公共假日实行更严格的噪音限制措施。


当局可实时监督噪音水平


此外,价值超过300万元,或包括拆除或打桩程序的工程更须安装噪音监控系统,让承包商和当局实时监督噪音水平。


陈国明透露,当局的惩罚制度已将每1000处工地投诉数量从2012年的2.7起减少至去年的1.6起。“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公共安全和健康......我们将继续评估噪音限制措施、测量能力,以及惩罚机制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