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地噪音的投诉数量已从2012年的每1000处工地2.7起,减少至去年的1.6起。超过300万元,或得进行拆除或打桩程序的项目更须安装噪音监控系统,让承包商和当局实时监督噪音水平。
内政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政务部长陈国明答复议员陈有明医生(裕廊集选区)的问询时说,国家环境局所允许的建筑工地最高噪音水平,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方针,并依照本地具体情况而设定的。
为降低工地噪音对居民的影响,当局也规定在平日晚上7时至早晨7时,以及星期日和公共假日实行更严格的噪音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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