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 须 “吐出” 犯罪所得与受到惩治 非法短租私宅前房屋经纪罚款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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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苏基庆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罚款8万8000元,控方上诉至高庭要求加重刑罚。大法官昨早宣判时指出,这是高庭首次考虑有关非法短期出租案件的刑罚,因此有必要为这类案件制定判刑原则。


前房屋经纪非法短期出租芽笼私宅,原被判罚款8万8000元,但经控方上诉后,罚款额被调高至15万8000元。


大法官梅达顺为非法短期出租案件定下判刑原则,即这类案件的罚款必须包含两个成分,一笔金额是让被告“吐出”犯罪所得,另一笔则必须对被告起惩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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