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离婚隐瞒182万元现金资产 女方上诉成功婚姻资产增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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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七年内赚取近455万元的收入,然而在与妻子离婚时,银行存款却只有425元,原来他是故意隐瞒真实资产。最高法院上诉庭审理后,裁定男方隐瞒多达182万余元的现金资产,女方可分得的婚姻资产为此增加至少50%。


上诉庭三司在昨天发的一份判词中强调,若有足够证据显示任何一方在离婚案中隐瞒真实资产,法院必须对那一方做出不利推断,并且调高另一方所分得的婚姻资产比率或资产总额,以示公平。


根据判词,这对离婚男女结婚16年,没有孩子;当律师的男方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女方也曾在同一家事务所当行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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