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认为,综合各方证据,除了被告陈国明,不可能有其他人导致陈亚兴的死亡,陈国明无疑杀害了自己的父亲。不过,陈国明因在犯案时精神不正常,为此法庭判他谋杀罪名不成立。
75岁父亲死在勿洛北组屋单位内,高庭法官裁定种种证据指向唯一的可能性,即当时也在屋内的儿子就是凶手。不过,由于儿子被诊断在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高庭法官按照法律判他谋杀罪名不成立,同时谕令将他还押,等候总统发落。
邓碧云法官昨天宣判时解释,本案判刑所援引的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旨在保护社会、精神失常的被告与被告家人的安全。她指出,这次的裁决料对被告与死者的家人再次造成伤痛,但希望也能让他们的惨痛经历画上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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