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雅妮曾承认不问自取廖家衣服 总检察署因表面证据足够而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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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从莉雅妮身上和箱子中起获名牌包、首饰和墨镜等物品。(内政部提供)
警方从莉雅妮身上和箱子中起获名牌包、首饰和墨镜等物品。(内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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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警方的调查,莉雅妮曾承认不问自取廖家的衣服。总检察署基于偷窃案有足够表面证据,并涉及公共利益而决定对莉雅妮进行检控。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天在国会发表部长声明时指出,莉雅妮在警局录第一份口供书时就承认,曾在2015年初不问自取廖家的男性衣物。她声称衣服太小,认为廖启龙应该不会想穿,就没征询对方的同意。


在录第二份口供书时,她估计自己不问自取的男性衣物介于10件至15件,并且说:“我没有偷其他东西。”尚穆根认为,莉雅妮的这句话尤其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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