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丽华在丈夫中风后,须要委任代理人才能提取丈夫储蓄。她坦言过程十分繁琐,找适合的律师相当困难,准备资料也需要很多时间,价格也不低。她从这个经历体会到持久授权书的重要,于是决定和成年儿女与家婆,三代人一同制定持久授权书。
丈夫四年前中风后,郑丽华与孩子为了提取他的储蓄来支付医药费,经过漫长又昂贵的法律程序来委任代理人,事后她就决定为一家三代人签署持久授权书,还意外成为本地第10万个注册持久授权书的国人。
郑丽华(行政助理,59岁)受访时指出,一家人包括丈夫之前都没有签署持久授权书(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简称LPA)。她说:“我与孩子是有听说过LPA,但是并没有很深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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