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香烟给未满20岁者 八商店食肆吊牌六个月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

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字体大小:

八家商店和食肆售卖香烟给未满20岁的顾客,被卫生科学局暂停执照,六个月内不能售卖烟草产品。


从今年起,我国吸烟的最低法定年龄已调高到20岁,到了明年,将上调至21岁。


卫生科学局昨天发文告说,从今年7月至9月,八家业者被发现违例售卖香烟给未足岁的顾客,当局已暂时吊销它们的烟草零售执照。这些业者包括位于蔡厝港的Sin Tong Hong Eating House、金文泰西的Fresh Foods超市、三巴旺的G&G Gambas,淡滨尼的HNH和Reshmi迷你超市、宏茂桥的Happy Grocer Trading、武吉巴督的Superluck食阁,以及榜鹅的U Stars超市。

订阅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