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撤销媒体报道禁令 盛港命案被告名字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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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被告张约翰去年6月在盛港某组屋单位内,用双手和枕头捂死两岁的女儿,今年7月在高庭认罪和接受判刑。控方昨早向高庭提出刑事检讨,由于受害女童已逝世,加上案件不涉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年幼或弱势者,本案不具备发布媒体报道禁令的理由。


患有严重抑郁症的离婚男子用枕头捂死两岁女儿,在误杀罪名下被判监六年。控方指出,国家法院法官错误谕令媒体不准报道本案被告的名字,违反“公开的正义”原则,昨早向高庭申请撤销禁令,获得批准。


控方解释,由于受害女童已逝世,加上案件不涉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年幼或弱势者,本案不具备发布媒体报道禁令(gag order)的理由。此外,在公开与公正的法律原则下,公众有权知道案件的审判结果,为此原有的禁令应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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