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高商品价后以差价行贿 酒商前女员工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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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余彩薇昨天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罚款3000元。(海峡时报)
被告余彩薇昨天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罚款3000元。(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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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上司把商品价格调高,再将差价给顾客当做“回扣”,酒商前女助理经理承认行贿后,昨天被判罚款3000元。


马来西亚籍被告余彩薇(39岁)面对两项行贿罪名,指她在2018年5月至6月之间,一共给了中国籍男子洪伟雄1072元的贿金。


她昨天承认其中一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考虑后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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