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海运方式运输货物时,常碰到提货人因来不及拿到书面证明而无法取货的情况,这批货存放在港口,不仅延误整个交付过程,还得支付额外费用。不过通过修正后的电子交易法令,我国海运业者日后可直接凭电子提货单(electronic bills of lading)取货,这将推动无纸张跨境贸易,提高效率并加强数码联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