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盖公共私人与学界 三人受委为高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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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院长吴亦涵教授(左起)、总检察署辩护处高级处长陈如燕,以及Providence Law Asia律师事务所董事经理亚伯拉罕维吉昨天受委为高级律师。(新加坡法律学会提供)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院长吴亦涵教授(左起)、总检察署辩护处高级处长陈如燕,以及Providence Law Asia律师事务所董事经理亚伯拉罕维吉昨天受委为高级律师。(新加坡法律学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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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私人领域以及学界今年各有一名代表受委为高级律师。三人表示担任高级律师任重道远,并会竭尽所能在各自领域协助培育下一代律师。


三名新受委的高级律师是Providence Law Asia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兼董事经理亚伯拉罕维吉(Abraham Vergis,46岁)、总检察署辩护处(Advocacy Group)高级处长陈如燕(39岁),以及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院长吴亦涵教授(39岁)。


至今共委任91名高级律师
新加坡法律学会从1997年起推行高级律师制度,至今共委任了91名高级律师,包括六名名誉高级律师。有五名高级律师已经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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