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私人领域以及学界今年各有一名代表受委为高级律师。三人表示担任高级律师任重道远,并会竭尽所能在各自领域协助培育下一代律师。


三名新受委的高级律师是Providence Law Asia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兼董事经理亚伯拉罕维吉(Abraham Vergis,46岁)、总检察署辩护处(Advocacy Group)高级处长陈如燕(39岁),以及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院长吴亦涵教授(39岁)。


至今共委任91名高级律师


新加坡法律学会从1997年起推行高级律师制度,至今共委任了91名高级律师,包括六名名誉高级律师。有五名高级律师已经去世。


维吉执业超过20年,主要处理企业和商业诉讼,以及国际仲裁等。他在2012年成立自己的律所之前,曾在德尊律所服务13年。


他和Providence Law Asia团队曾在李显扬妻子林学芬涉及的纪律审裁案中,代表她辩护。


另外,维吉非常积极推动无偿服务,曾任律师公会刑事法律援助计划主席。


他昨天通过视讯记者会受访时说,身为小型律所的代表,让他觉得高级律师的委任更别具意义。


“希望我的经历能启发人们勇敢走上有别于传统的道路,通往理想的顶峰。”


于2005年取得律师资格的陈如燕原本是私人执业,当年加入艾伦格禧律所后,一路晋升为股权合伙人。


她过后在2018年加入法律服务,目前负责监督总检察署在民事、商业、刑事和公共法律等方面的诉讼和争议事务。


陈如燕说,希望在法律实践中继续激发新晋律师,展现执业的不同可能性。


吴亦涵在2008年进入学界之前,曾在最高法院任法律秘书,后升任为首名高级法律秘书,以及助理主簿官。


目前,除了担任新大法学院院长,他也是新加坡法律教育学院和新加坡司法学院的董事会成员。


吴亦涵认为,自己虽不是执业律师,但可以通过日常教学启发新一代律师。“我也希望培养下一代法律学者,新加坡未来的发展掌握在他们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