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引发裕廊化学厂爆炸 公司及一负责人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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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裕廊化学厂爆炸酿一死至少七伤案,调查显示不合规格的气筒活阀出现裂缝,导致易燃气体泄露引发爆炸,化学厂公司和首席执行员昨天分别被判罚款34万元和4万5000元。

这起爆炸案发生在2015年10月12日上午9时20分左右,地点是裕廊一带的励登NOX(Leeden NOX)化学厂实验室。

该化学厂公司和当时的首席执行员谭文昌(译音,69岁)各承认一项抵触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的罪状。

该公司主要从事工业气体的生产与销售。死者林筱倩(30岁)是该公司的化学师,负责分析化学气体。

七项疏忽行为导致意外发生

根据案情,林筱倩当时在实验室检查气筒时,易燃的甲烷、氧气和氮气的混合气体泄漏出来,气体产生的热能加上高气压,导致气筒瞬间爆炸。林筱倩首当其冲被炸死,另有至少七名同事受伤。

调查显示,该气筒的活阀附有经过改装且不合规格的焊接头,而焊接头有裂缝导致气体瞬间大量外泄。

另外,该公司虽然获得储存易燃和易爆危险气体的执照,但储存地点不包含实验室,储存量也超标。

该公司和谭文昌因此犯下七项疏忽行为,包括没有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不会使用不合规格的气筒活阀;没确保气筒活阀状态良好,也无法确认出事的气筒来自哪一家供应商;没有进行足够的风险评估;没有为气体分析工作提供适当的安全工作程序;没有一套系统准确记录气筒的数量和气体等细节;提出的安全问题没有获得解决,以及没有提供职员足够的安全指示。

谭文昌当时负责整家公司的营运,但他却“以为”公司股东会审核安全程序问题,因此没着重安全程序,未提供下属清楚的安全指示,反而注重在营销上。

调查也显示,2014年有人发现气体探测器似乎出现问题,承包商也曾在案发五个月前建议公司更换气体探测器,然而公司却以预算不足为由,将提案推到下一年,不料等不到下一年就已发生爆炸。

根据早前报道,来自马来西亚柔佛古来的死者林筱倩,案发前刚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

她当时产下女儿,回返工作岗位仅一周,却不幸被炸得粉身碎骨,须通过女儿的基因比对才得以确认身份。验尸官早前判定这是一起不幸的工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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