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部和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就草拟中的版权法案征询公众意见,新条文包括规定任何公开使用或表演的作品须表明创作者和表演者的身份。
受他人委制的摄影作品、肖像、雕刻、录音和电影的所有权也将自动归于创作者,而不是委托方,除非合约另有规定。
律政部和知识产权局昨天(5日)联合发文告说,还在草拟阶段的法案寻求废除和取代现有的版权法令。公众咨询活动为期两个月,第一部分从2月5日开始至4月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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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部和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就草拟中的版权法案征询公众意见,新条文包括规定任何公开使用或表演的作品须表明创作者和表演者的身份。
受他人委制的摄影作品、肖像、雕刻、录音和电影的所有权也将自动归于创作者,而不是委托方,除非合约另有规定。
律政部和知识产权局昨天(5日)联合发文告说,还在草拟阶段的法案寻求废除和取代现有的版权法令。公众咨询活动为期两个月,第一部分从2月5日开始至4月1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