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和律政部与总检察署和律师公会合作,推出“新加坡判刑指南”,解释本地法庭的判刑程序,以及判刑考量等。


内政部、律政部和总检察署网站昨天已刊载这份文件。根据指南,一般在衡量判决时,法庭会考虑四个主要判刑原则,并根据案情决定孰轻孰重。


■四大判刑原则


阻吓(Deterrence):刑罚应起到阻吓作用,让罪犯不敢再犯,其他人也不敢犯下同样罪行。


改造(Rehabilitation):在恰当的情况下鼓励罪犯改造。


成比例的处罚(Proportionate Punishment):刑罚与罪犯受责罚的程度和罪行的严重性应相符。


预防(Prevention):若罪犯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判刑应防止他造成进一步伤害。


■21岁或以下年轻罪犯的判刑


法庭一般假定改造是主要判刑考量,因为年轻罪犯或许不如成年人心智成熟,而且仍处于成长期,较有可能接受引导走向正途。


在特定情况下,成比例的处罚和阻吓等判刑原则也可能成为先决考量,例如罪行严重、造成严重伤害、罪犯不知悔改或不愿意接受改造等。


比方说,一名年轻人犯下强奸罪,法庭或根据罪行性质和所致伤害的严重性,以监禁和鞭刑取代改造性刑罚。


■21岁以上成年罪犯的判刑


面对成年罪犯,阻吓与成比例的处罚一般是比改造重要的判刑原则。


改造训练(Reformative Training)不适用于成年罪犯,但他们若符合条件,可被判处社区刑罚。在特定罪名下,他们也可被判缓刑监视,但仅适用于特殊情况,例如罪犯展现出非常强烈的改造倾向等。


在判断罪犯的改造潜能时,法庭一般考虑罪犯是否积极想要改过、是否具备家庭支持等有利于他们改过自新的条件等。


即使罪犯有非常强烈的改造倾向,法庭最终仍会根据罪行性质和严重性,决定是否偏重阻吓和成比例处罚这两个判刑原则。


■对成年罪犯判刑时常被提及的因素


学历:学业表现好并不意味着改造倾向高,关键在于罪犯改过的意愿。除非罪犯的成就能展现出他改过自新的决心,成绩才会是相关因素。


社会地位:社会地位和财富并不影响判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纪律行动:即使罪犯可能失去工作、被裁退,或面对其他纪律程序,也不影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