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男子涉嫌打伤一名拾荒者,并抢走他的210元现金后逃之夭夭。警方接获通报,在四小时内将男子逮捕归案,昨天将他控上国家法院。
根据警方昨晚发出的文告,警方上周六接获一名受害人报案,称他在大巴窑6巷一带,被一名陌生男子打伤,还被抢走身上210元现金。
东陵警署的警员过后到场调查,并通过电眼画面锁定一名59岁男子的身份,在报案四小时内将他逮捕归案。
嫌犯昨天面控后,案展本月29日过堂。
涉案男子是扎努丁,他面对一项抢劫伤人的控状。控状显示,被告涉嫌在本月19日凌晨2时24分,在大巴窑图书馆一带掌掴一名男子,并拳打对方,接着抢走对方210元现金。
被打抢的陈姓男子(55岁)昨天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他过去10年都在大巴窑一带捡纸皮维生,也长期在图书馆一带留宿。他不认识嫌犯,只看过对方曾在这一带出现。事发后,他的左眼受伤也流鼻血,在朋友的劝说下报警。他的左眼至今仍红肿和淤青。
抢劫伤人罪名若成立,可面对坐牢五年至20年,以及鞭刑至少12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