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卷入官司“求救” 侄女骗叔叔85万

被告将叔叔转给她的钱都用在泡夜店、买酒和个人消费。(档案示意图)
被告将叔叔转给她的钱都用在泡夜店、买酒和个人消费。(档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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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女谎称卷入官司,向叔叔“求救”骗走85万,全花在吃喝玩乐上,昨(4月26日)被判坐牢5年半,罚款2000元。

据《新明日报》报道,欺骗58岁叔叔的被告云善敏(32岁,译音)面对五项控状包括伪造文件、向警方提供虚假信息以及欺骗的罪名。控方以其中三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根据控状以及案情,2018年12月,被告向叔叔谎称,上司和另一虚构同事涉嫌挪用公款而遭警方调查,自己则被法院传召出庭供证。她谎称须要支付律师费、工作费、法庭保释金等,随即将伪造的法庭文件传给叔叔,后者于是将32万余元转给了她。

隔年3月18日,被告给叔叔发了另一条短信,称已从法庭案中脱身,并将获得逾23万元的退款,并说好拿到退款就会将钱还给叔叔。岂料,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她又声称没有收到钱,这笔钱被“困”在银行里,若想拿回这笔钱,须再雇一名律师。被告的叔叔信以为真,在2019年5月4日至10月14日期间,45次转账给被告,总数共53万5340元的个别费用。

事实上,被告将叔叔转给她的钱都用在吃喝玩乐上,包括泡夜店、买酒和个人消费,自始至终都没有还给叔叔半分钱。她昨日认罪后,被判坐牢五年半,罚款2000元。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1年4月27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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