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是否应在案件裁决前禁止公开被告身份,我国将维持现有的做法,让被告接受公开审判,除非法庭因特定情况禁止,媒体可报道被告的身份。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在国会答复官委议员陈艺旋医生有关政府如何监管媒体报道性罪案审讯,保护涉案的医疗工作者名誉时做出回应。
他指出,律政部早前已评估是否在案件下判前应禁止公开被告身份,为此考虑各司法制度的做法,它们可归纳为两类。第一类做法倾向于在定罪前保护被告的身份。例如,在爱尔兰,涉及强奸案的被告在定罪前,身份不被公开,除非法官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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