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虫惯犯又乱丢烟蒂 罚3600元 劳改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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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垃圾虫”惯犯过去十多年来屡屡重犯,去年又在公共场所乱丢烟蒂,日前被国家法院裁定罪成,判罚款3600元,也须接受最长时限、12个小时的劳改令。

国家环境局前天发文告说,去年7月9日,执法人员发现49岁的被告白朝光(Peh Choe Kong,译音)在淡滨尼广场外乱丢烟蒂。被告被控后不认罪,决定抗辩。

执法人员表示当时目睹被告将烟蒂丢在地上,而被告则在审讯中辩称,他把烟蒂丢入了临时垃圾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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