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儿上幼儿园 与友人看电影 少妇病假违例外出判监五周

傅诗晴被判坐牢5周。(档案照)
傅诗晴被判坐牢5周。(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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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病假期间趴趴走,送儿子上幼儿园,还和友人到商场看电影,甚至拍Instagram限动分享,今早(6月22日)被判坐牢5周。

25岁的傅诗晴(译音)面对五项抵触传染病法令的罪状,指她在2020年7月14日到得生药房(Temasek Medical Clinic)看诊,在拿到病假及居家通知后仍多次外出。被告承认其中两项罪行,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被告早前认罪时,律师曾求情称她当时在办离婚手续,并和前夫争夺孩子抚养权,因此或患适应障碍症,吃不下、睡不着,甚至有轻生的念头,希望法官考虑让她接受精神评估,看她是否适合接受强制性治疗。

国家法院法官马文德今早下判前说,报告指被告的确患有适应障碍症,并且情绪低落,但她清楚知道所为是错的,病况并非导致她犯罪的原因,因此不符合强制性治疗的条件。

提到加重刑罚的因素,被告多次外出,跟朋友一同去看电影却没告诉他们自己拿病假,甚至一开始还否认离开住家,直到当局拿出证据后才承认,最后称外出时“没想那么多”。

不过,法官考虑到她年纪尚轻,案发期间和丈夫感情触礁等,最终判她坐牢5周。

被告通过代表律师申请延期两天服刑,以便安排家人帮忙带孩子。

法官批准被告的申请,让她于6月24日开始服刑,目前以2000元获得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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