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撞飞脑重创 友人代告司机索偿

车祸发生于2020年6月20日,起诉人蔡宝来称沿着兀兰路朝往武吉班让路骑行,被轿车撞倒。(谷歌地图)
车祸发生于2020年6月20日,起诉人蔡宝来称沿着兀兰路朝往武吉班让路骑行,被轿车撞倒。(谷歌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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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单车和轿车相撞,六旬骑士被撞飞后,脑重创导致神经功能受损、左身轻偏瘫、只剩半边视力,伤势过重只好由友人代他入禀法庭,状告肇祸司机。

根据索赔状,车祸发生于2020年6月20日下午4时许,起诉人蔡宝来骑着电单车沿着兀兰路朝往武吉班让路骑行时,遭开车的肇祸司机郭顺福撞倒。

起诉人被撞飞摔落在附近,人已经神智迷糊,由于伤势严重,他的财产等事务都交由朋友王华金处理,后者也代他入禀法庭,向郭顺福索偿。

起诉人指答辩人没注意周围、超速、未及时减速或停车避开两车相撞、没好好掌控轿车,导致酿车祸造成诉方多处严重受伤等。

根据起诉人2021年5月的医疗报告,他身患结肠癌,事发当天被诊断头内血肿,头颅、颈椎、右大腿、右臀骨、恥骨骨折,肺挫伤,以及左拇指和食指撕裂。

他随后进行了紧急开颅手术,也对手指展开清创和闭合术,4天后修复了大腿骨折。其他伤势则在之后一一处理。他的康复颇慢,一个多月后被转至亚历山大医院,开始了两个半月的复建,到了10月12日才出院。

去年2月,起诉人到国大医院复诊,医生诊断他长期神经功能障碍,左边身体轻偏瘫(hemiparesis),在家需要拄拐杖,出外则需以轮椅代步。

他的日常生活都需要人协助,双眼同向性偏盲(homonymous hemianopia),即两只眼睛的一半视力均受损。上述伤势皆因脑部受创而造成。

起诉人目前列出的索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牙科费、疗养院费用、损失的收入、电单车报废等,总额超过12万7600元,未来的损失还未计算。

由高庭审理的车祸索赔案,涉及的数额至少50万元。(人名译音)

生活难自理 只能走百米

去年9月的医疗报告显示,他的耻骨和臀骨的骨折处恢复良好,但右大腿的骨折却没愈合,于是在2021年11月进行了骨移植手术,也植入了铁板。

他的骨折处终于慢慢地有愈合的迹象,不过他仍然申诉大腿疼痛,也因此无法自理一些日常生活中的事物,例如换衣、冲凉和准备食物等都出现困难。

起诉人说一次只能步行100米,出事后没法蹲下,大腿也留下了疤痕。到了去年8月,他还是投诉大腿痛了两周,拍了X-光发现植入物断裂,经商量后,移除了所有植入物,换了新的植入物,住院两天。

医生指起诉人的康复进度良好,伤口已经愈合,步行时轻微不适,不过没计划进行更多手术。

答辩人称起诉人也有责任

答辩人称,事发时正从兀兰路右转,一辆白色货车突然切入他的车道,导致他急刹车,结果起诉人突然从反方向骑行而来,撞上了他的车。他认为,起诉人对于车祸也要负上全责或部分责任,是对方骑行时没掌控好电单车。

不过答辩人承认起诉人所说,即交警事后对他采取了行动,他涉粗心驾驶导致他人严重受伤。不过法庭文件并未揭露答辩人是否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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